宜宾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毕业生2026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成教、自考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宜宾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位实施细则》(宜学院发〔2017〕38 号)、《宜宾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宜学院发〔2025〕7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位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4年4月30日以后,2025年5月31日以前本科毕业但未授予学位的成教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宜宾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位实施细则》(宜学院发〔2017〕38 号)授位条件执行,2025年5月31日以后本科毕业但未授予学位的成教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宜宾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宜学院发〔2025〕7 号)授位条件执行。
二、申请时间
2026年5月8日起至5月17日。
三、申请材料
(一)《宜宾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签字手写)。
(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四川省自学考试英语(专升本)(或者英语(二))成绩考办盖鲜章的合格证原件(或者考办出具的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本科毕业生的学籍卡(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毕业论文定稿电子版(pdf格式),毕业论文查重、AIGC检测报告(简洁版)电子版(pdf格式)。
注:论文文件名格式:2526_51_10641_030201_10001001_LW_001.pdf;
查重报告文件名格式:2526_51_10641_030201_10001001_LW_002.pdf;AIGC检测报告:2526_51_10641_030201_10001001_LW_003.pdf;其中030201_10001001修改成自己的专业代码、学号(自考学生填写准考证号,下同),其余数字字母不变。
(六)毕业论文成绩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八)近期蓝底免冠彩照2寸2张(贴学位证书用),同底电子照片(120×160像素)15K以下,JPG格式(用“学号 姓名”来命名照片)。
(九)论文、查重报告、AIGC检测报告、电子照片、学位申请表等资料打包(压缩文件命名:学号姓名专业)发到电子邮箱:416891301@qq.com。
四、报送资料方式
学生的申请材料交到就读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审核后,汇总资料报送宜宾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五、联系方式
王老师 0831-3531127
附件:《宜宾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宜宾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