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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6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5-06   浏览次数:

宜宾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毕业生2026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成教、自考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宜宾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位实施细则》(宜学院发〔2017〕38 号)《宜宾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宜学院发〔2025〕7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位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4年4月30日以后,2025年5月31日以前本科毕业但未授予学位的成教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宜宾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位实施细则》(宜学院发〔2017〕38 号)授位条件执行,2025年5月31日以后本科毕业但未授予学位的成教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宜宾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宜学院发〔2025〕7 号)授位条件执行。

、申请时间

2026年5月8日起至5月17日。

、申请材料

(一)《宜宾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签字手写)。

(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四川省自学考试英语(专升本)(或者英语(二))成绩考办盖鲜章的合格证原件(或者考办出具的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本科毕业生的学籍卡(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毕业论文定稿电子版(pdf格式),毕业论文查重、AIGC检测报告(简洁版)电子版(pdf格式)。

注:论文文件名格式:2526_51_10641_030201_10001001_LW_001.pdf;

查重报告文件名格式:2526_51_10641_030201_10001001_LW_002.pdf;AIGC检测报告:2526_51_10641_030201_10001001_LW_003.pdf;其中030201_10001001修改成自己的专业代码、学号(自考学生填写准考证号,下同),其余数字字母不变。

(六)毕业论文成绩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八)近期蓝底免冠彩照2寸2张(贴学位证书用),同底电子照片(120×160像素)15K以下,JPG格式(用“学号 姓名”来命名照片)。

(九)论文、查重报告、AIGC检测报告、电子照片、学位申请表等资料打包(压缩文件命名:学号姓名专业)发到电子邮箱:416891301@qq.com。

四、报送资料方式

学生的申请材料交到就读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审核后,汇总资料报送宜宾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方式

王老师  0831-3531127

附件:《宜宾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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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