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260号),现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4级新生学费收费标准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宜宾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实名反映,非实名或逾期反映的情况不予受理。
宜宾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电话:0831-3545050
宜宾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21日
一、社会考生学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二、宜宾市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考生学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