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自考生、成教生、网络生
申请学士学位应交材料及办理程序
一、 应交材料:
1、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学位申请表:(原件、复印件)
3、学籍卡;(原件)
4、毕业生签定表;(原件)
5、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原件)
6、毕业论文;(原件)
7、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8、费用;
9、其它应交材料;
二、办理程序:
1、申请者到成教管理科领取学位申请表或在宜宾学院继续教育网上下载。
2、自考生须将所有材料和表格交自考科初审、签署意见、盖章;函授生须将所有材料和表格交成教管理科初审;签署意见、盖章;网络生须将所有材料和表格交培训中心初审、签署意见、盖章。然后将所有材料和表格交成教管理科审核、办理。
3、办理时间:每年10月接受材料,11月中旬截止。逾期不予办理。
继续教育学院
二00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