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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关于进一步加强函授面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学秩序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2-21   浏览次数:

重申关于进一步加强函授面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规范教学秩序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宜学院发[2005]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继续教育函授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秩序,严肃考风考纪,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我院继续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院继续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函授面授教学与考试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        继续坚持继续教育面授教学工作主讲教师聘任制度。聘任名单并随《教学安排一览表》报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管理科审核备案。

二、        严肃面授教学纪律,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任何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必须按照上报《教学安排一览表》进行面授教学。未经批准调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        各教学班级必须严格面授考勤制度,认真填写班级教学日志。

四、        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按《教学计划》排课,开足课程门数,保证面授时间。

五、        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秩序。各教学单位须按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进行考试课程安排。组织考生和监考教师认真学习有关考试规定和考场规则,作好考场记录。对违纪人员和作弊考生严肃处理。

六、        面授期间,各教学单位应加强继续教育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安全稳定应急处理机制。

七、        寒假考试成绩于2006320日前报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管理科审核、汇总。逾期不报者,本次成绩不予认定。

特此通知

 

宜宾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